大庆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规定及操作流程需遵循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备案规定:
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
企业应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需符合相关规定,且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符合特定的信用和守法要求,如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备案范围:通常包括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贷款等债务工具,且债务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
备案条件:
操作流程:
信息报送:企业在获得备案后,需按照规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外债资金使用情况、还款进度等信息。
风险处理: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如汇率波动风险、还款风险等。如果外债合同发生变更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若企业的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证明,如《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企业在获得备案证明后,应仔细核对证明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不合格的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复审与受理: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以及企业是否符合外债备案的条件。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进入审批流程;不合格的会退回申请或要求企业说明情况。
在网上登记完成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建议在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至少 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审批流程。
提交时,需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的内容一致,并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和封装,在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
自 2020 年 11 月 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网络系统进行办理。企业需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 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
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外债融资信息、还款计划等,并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版备案材料。
填写完整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
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若有)、公司章程及复印件等企业基本资料。
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或至少近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准备外债借款合同意向书或草案,以及关于外债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如需担保,需提交担保合同或意向书,以及担保人的相关资料。
明确外债需求、规模、用途等,组建外债备案登记工作团队。
深入了解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外债管理的法规与政策,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
评估自身条件,包括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确保符合备案条件。
前期准备:
填写申请表和准备材料:
线上注册及申报:
提交纸质材料:
审核与反馈:
取得备案证明:
后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