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钢结构稳定性安全性检测办理流程
钢结构检测鉴定的相关讨论:
钢结构工程中钢梁足主要承力构件之一,由钢板焊接而成.除要求钢板材质满足设计要求外,钢板对接焊缝的焊接质量必须达至4设计规定的标准。对接焊缝焊接工艺复杂,易出现未焊透、夹杂物、气孔、热裂纹和冷裂纹等缺陷,尤其是与焊缝连接的母材边缘坡VI的微观缺陷,如弥散状夹杂物和晶问组织不均匀等,这些微观缺陷在焊接热的作用下会产生膨胀,导致焊缝和母材连接处产生较强的热应力,当该应力高至材料本身不能承受时,钢板和焊缝就产生宏观裂纹或延迟裂纹。历史上曾而发生过重大事故,对钢结构工程巾的钢粱进行无损检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I检测依据
钢梁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没有现行国家标准,借用JB4730一1994标准,该标准只适用于焊接板厚为8~120mm的母材,而钢梁对接处板厚多为6mm,嘲此6mm厚钢板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无标准可依。工作中曾尝试用此标准对板厚为6~10mm对接焊缝进行**卢检测,结果不能令人满意。美国ASME和口本JISZ3060标准对6mm厚钢板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工艺规定用距离波幅曲线进行缺陷定量。据此使用现有的超声波探伤设备和试块对钢梁6mm厚钢板对接焊缝进行探伤,发现由于6mm钢板声程短,现有斜探头晶片大,易形成多次反射,焊缝余高反射波干扰严霞而使波形难于辨认,缺陷定量困难。在此通过改变探头晶片尺寸,根据国外标准制作对比试块来满足探伤要求。
2仪器、探头和试块
选用A型脉神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要求仪器性能指标符合ZBY84标准规定。考虑到厚度只有6mm的钢板超声波探伤,探头近场区对反射波的影响强烈,还要求仪器具有抑制近场区杂波的能力。探伤中采用单斜探头直接接触法,探头晶片尺寸为8ram×12ram~9mm×9ram,频率为2.5~5.0MHz,K--2.5~3.0,仪器探头组合灵敏度为35~40dB。根据钢梁上下盖板及腹板的不同厚度,制作一套厚度不同的对比试块,与CSK—IA。CSK—mA标准试块配合使用。制作中要求对比试块材质与被探工件相同,表面不加工,试块内部无缺陷,焊接工艺、焊缝以及母材晶粒度与被检钢梁-致。
钢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项目评定,并取其中较低等级作为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1.1承重构件的钢材应符合建造当时钢结构设计规范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如果构件的使用条件发生根本的改变,还应该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否则,应在确定承载能力和评级时考虑其不利影响。
1.2钢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结构构件的抗力R和作用效应S及结构重要性系数γ0按表6.3.3评定等级。在确定构件抗力时,应考虑实际的材料性能和结构构造,以及缺陷损伤、腐蚀、过大变形和偏差的影响。
钢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变形、偏差、一般构造和腐蚀等项目进行评定,并取其中较低等级作为构件的使用性等级。
1.3钢构件的变形是指荷载作用下梁板等受弯构件的挠度,应按下列规定评定构件变形项目的等级:
a级: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要求;
b级:**过a级要求,尚不明显影响正常使用;
c级:**过a级要求,对正常使用有明显影响。
1.4钢构件的偏差包括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性变形,应按下列规定评定构件偏差项目的等级:
a级: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产品标准的要求;
b级:**过a级要求,尚不明显影响正常使用;
c级:**过a级要求,对正常使用有明显影响。
1.5钢构件的腐蚀和防腐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
a级:没有腐蚀且防腐措施完备;
b级:已出现腐蚀但截面还没有明显削弱,或防腐措施不完备;
c级:已出现较大面积腐蚀并且截面有明显削弱,或防腐措施已破坏失效。
1.6与构件正常使用性有关的一般构造要求,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时应评为a级,否则应评为b或c级。
钢结构承重检测鉴定报告——钢结构承载力鉴定:
钢结构构件的性鉴定评级包括承载能力(含构造和连接)、变形、偏差三个子项。这里承载能力是主要子项,根据其受作用的特征可以是强度、稳定性、疲劳,也可以是连接。一般是根据结构上的作用效应和抗力(材质参数、几何参数和结构理论模式)的关系进行验算分析从而评定其等级的。也可以直接进行荷载试验检验。对已建结构的试验检验,一般不能进行到破坏,看不出安全储备量。在试验方案、荷载作用模拟、结构的反应控制均应仔细拟定计划,并作好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防护和对策。
1、钢结构和构件的项目
在承载能力评定中钢结构材质检查是很重要的,构成钢结构的杆件、节点板、铆钉、螺栓、焊接材料等,一般从外观上很难分辨清楚,由于材质不同,其机械性能(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冷弯性能、冲击韧性等)和化学成份(C、Si、Mn、P、S……)不同。对结构性(安全性、耐久性)、以及施工中的可焊性、低温工作条件下的冷脆性等。其影响都是很大的,要求在结构验算时其材料的强度取值,当结构材料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且原始资料充分,应按原设计取值。不相符时,或材料已变质时,应采用实测试验数据,此时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4.0.4条规定确定。
钢结构设计规定,当构件表面温度**过150℃时,就要采取隔热措施,当构件温度大于或等于200℃时,就要按构件所处工作温度条件用试验方法确定材料的物理力学指标。
2、变形
结构构件在设计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值的限制,主要是从为了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包括:
(1)用户的安全感和美观;
(2)不损坏非结构构件;
(3)不**过结构能承受的变形;
(4)不使用途失效;
(5)不得有过度的振动和摇晃。
钢结构构件变形按表11.3评定等级标准。
3、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按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变形、偏差三个子项评定等级,并以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为主确定该项目的评定等级:
(1)当变形、偏差比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相差不大于一级时,以承载能力
(包括构造和连接)的等级作为该项目的评定等级;
(2)当变形,偏差比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低二级时,按承载能力(包括构
造和连接)的等级降低一级作为该项目的评定等级;
(3)遇到其他情况时,可根据上述原则综合判断、评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