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范围:
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
②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48、中标的条件:
①能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低,但是低于成本的除外。
49、合同的形式:
①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②口头形式;
③其他形式。
50、合同的内容: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款或者报酬;
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51、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52、担保方式:
①保证(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②抵押(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
③质押(动产质押、权力质押);
④留置;
⑤定金(定金数额多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53、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